补偿增殖放流!50000尾小鱼鸳鸯池“安家”

(全媒体记者 彭锋  通讯员 金波)10月14日,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、县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,在县鸳鸯池水库共同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,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。

活动现场,县法院及相关部门和涉案当事人共同将5万尾鱼苗投放入鸳鸯池水库,完成了对渔业资源的补偿。

据悉,县检察院在办理赵某等8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,发现8名犯罪嫌疑人均采用禁用渔具、禁用方式从事非法捕捞活动,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,也破坏了水域生态环境,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。县检察院经过释法说理,探索实施当事人自愿增殖放流方式,修复水域生态环境。当事人在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后,自愿出资购买鱼苗在竹溪河流域放生,以修复被其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。

此次投放的鱼苗皆为青鱼、草鱼、鲢鱼等适宜库区生长、繁殖的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鱼种。一条条鲜活的鱼苗在水中雀跃、畅游,为库区水生态环境改善和生态平衡增添新的活力。

“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。县法院将始终把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最大政治担当和第一责任,切实把生态保护好,把发展的根基筑牢,让竹溪的青山常在、碧水长流、蓝天永驻。”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什么是“增殖放流”呢

即水生生物增殖放流,是指采用放流、移植等人工方式向河流、湖泊、水库等天然或人工的开放性水域投放亲体、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的行为。这是国内外公认的,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最直接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。

“增殖放流”有什么好处

有利于补充湖区渔业资源;

促进湖区渔业资源恢复;

同时还能生态净水;

改良水质,提高水体鱼产量,促进渔业增收。

增殖放流

效益巨大

生态环境的保护并非一蹴而就

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

从现在做起 从你我做起